口质量问题对老百姓百般刁难,必须送他们好处,才肯收下草料。我调验收草的大秤,与百姓控告的完全相符,于是就另造一杆标准的十六两秤,落实一文钱一斤草的价格,禁止书吏和家丁私吞。代州百姓欢呼雀跃,而代州官员和他们的胥吏、家丁都恨我入骨。
[1]监生,本为国子监学生的简称,后者是明清两代的最高学府。捐粟监生,指通过向朝廷捐献钱粮,换来的监生身份,又称“捐监”。
传说有人被奸杀了
八月,我结束代理雁平道。奉命进省,负责查办汾州盗案。
事情是这样的:军机处发来廷寄,奉上谕:“御史汪于泗奏,平遥县大盗张金铃子犯有轮奸妇女并将被害女子剁足的重案,迄今尚未捉拿归案,地方官限期缉凶结案。”
此前,徐沟县王县令派捕役在城北旅馆抓获了四名形迹可疑的人员,但不清楚这些人的身份。据他们自己说是贩卖棉油的客商。王县令审问之后,也没有什么收获,就交给差役暂时羁押,并让捕役继续查访。这四个家伙窃窃私语时,被看守的狱卒听到了,才知道这中间有一个竟然就是介休县的逃犯张金铃子。王县令请示将张金铃子提到省里审讯。就在这时,收到了军机处的廷寄,巡抚申启贤和臬台瑞元误听了太原知府王有壬的意见,由申巡抚上奏,不说张金铃子是事先拿获的,而说是接到谕旨后抓获的。在我看来,这纯粹是胡闹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