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烟花落 > 曹雪芹传 > 第21章完结

第21章完结

明府的主人明亮本人是通文墨的,能作小诗句,还能画几笔墨竹。\衫,叶,屋¢ ,追\蕞~欣?章\截+但他对雪芹这样放诞不拘的人,未必喜欢,再加上旁人的嫉妒和诬谤,给雪芹加上了一个“有文无行”的罪状。不久,就把雪芹辞掉了。

被相府辞退了的雪芹,声名大坏,别的人家大抵是不敢再请他了。雪芹在北京城内已无立足容身之地。

雪芹做西宾时继续写人人皆知的《石头记》了,不少人爱看他的书稿,及至看不到下文时,就来催促他快些接写下去。

雪芹每当此时,就对催书的人说:“你给我弄来南酒,烧鸭,我吃饱喝足,就给你续写下一回!”

此时的雪芹形貌已经变得体胖、头广、面黑了。性极诙谐,善谈,能令听者终日忘倦。他的小说里写的名王府第,都是实有的,只是掩换了名称。他也知道曹家与平郡王府是姻亲,是诸府中之一门。

雪芹在无衣无食之际,自然也曾忍耻求告过自己的骨肉同胞和至亲近戚。但是他得到的是侮谩多于帮助。?丸¨夲!鰰¢戦/ .蕞?歆-彰¢截^庚`鑫·筷_这使他回想自身所受的轻贱。他在小说中特写一个村妪到荣国府去攀亲求助的经历,这位贫苦老妇人却得到了她所不敢想象的厚待。在这回书的前后,各有诗句:

“朝叩富儿门,富儿犹未足。

虽无千金酬,嗟彼胜骨肉!”

“得意浓时易接济,受恩深处胜亲朋。”

这无疑是直接间接地反映了作者在这方面的切身体会。“炎凉世态”,乃是他书中的主题之一大方面。

曹雪芹在北京城居住、游荡、播迁、流浪,所结识各样朋友中有两位宗室弟兄,是雪芹的至交。此二人名叫敦敏(1729-1796)、敦诚(1734-1791)。一次,曹雪芹因到宗学串门,结识了一些朋友,其中最重要的要数敦敏、敦诚兄弟二人。

在敦敏、敦诚和曹雪芹结识之初,首先引起他们注意的是曹雪芹的才华风度。凡是有机会和他接近的人,最容易发现的是,他善谈、会讲“故事”,只要他高兴起来,愿意给你说,那他可以说上一天,说者不知倦,也更能使聆者忘倦。′墈¨书!君· .最_芯^蟑/劫\埂!新′筷^

而且,他的能谈是有特色的。第一,是他那放达不拘的性格和潇洒开朗的胸襟,能使他的谈话挥挥霍霍,嘻笑怒骂,意气风生。第二,是他的素喜诙谐,信口而谈,不假思索,便能充满幽默和风趣,每设一喻,说一理,讲一事,无不使人为之捧腹绝倒,笑断肚肠。第三,是他的不同流俗,别有识见,如鲠在喉,凡是他所不能同意的,他就和你开谈设难,绝不唯唯诺诺,加以他的辩才无碍,口似悬河,对垒者无不高竖降旗,心悦诚服。第四,是他的傲骨狂形,疾俗愤世,凡是他看不入眼的人物事情,他就要加以说穿揭露,冷讽热嘲,军形尽相,使聆者为之叫绝称快!

相处熟悉了一些,慢慢地发现曹雪芹的可爱绝不止这些,他“嘴”上的妙处固然过人,“肚子”里的妙处更是不一而足,同时“手”头也不绝活。越是和他相处,越是发现这个人的更多的了不起。渐渐地他们成了“一日不见,如三秋兮”的好朋友。

爱诗的敦诚,一旦发现曹雪芹有着惊人的诗才的时候,他的惊喜佩服,使他们之间的友情越来越密切亲近,于是乎,敦诚在课余无事之时,就爱和雪芹交谈。他们每逢日里事毕,教师退憩,晚间多暇,便聚在一起,剪烛快谈。尤其当每年金风乍起,暑气日消,夕事渐长,秋灯有味,他们的夜话是多么大的享受!

这恐怕也就是少年敦诚学校生活中最大的快乐,所以他在若干年后,还总忘不了这种真正的乐趣,见于吟咏,印象永难磨灭。

在当时,小说这种文学形式还远远没有取得它在今天所享有的地位,大家不过是把它当作为“闲书”,最多也只是看了欣赏,思想上绝不以为它是可登“大雅之堂”的东西;朋友们爱重曹雪芹,也不会把他这一方面的才能摆在第一位。换言之,曹雪芹在敦氏弟兄等人心目中,首先是诗人,然后才是别的文学艺术家。

敦敏在雪芹生时的诗句说他:“寻诗人去留僧舍,卖画钱来付酒家”;在他死后的诗句说他:“逝水不留诗客杳,登空忆酒徒非”。敦诚就更强调了,他后来回忆和雪芹在宗学相会相交的原由之一就是“爱君诗笔有奇气”;雪芹卒后,敦诚有一次和人联句,追怀所有的亡友,一一加以列举,在说明“诸君皆可述,我辈漫相评;宴集思畴昔,联吟忆晦明”之后,其第一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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