臬司衙门亲自审问,那么道光二年山西阎思虎的闹剧就会在四川重演。
至于其他把仇杀判成奸杀,把小偷打成大盗以及将犯人装笼置卡凌虐致死的冤案不知凡几。
成绵道徐有壬,琦相不喜欢他留在省里,每次排班接见的时候也不叫他,命令他到省城以外督办缉盗事宜,并兼带清理号房。徐有壬行经成都、绵阳、资州等州县,不到半年时间就刑戮了八十多人,听说有时甚至先责打人犯两三千小板后才将犯人处死。我听代理绵阳知州的李象昺说:“徐道员引用法律不是很准确,这中间有很多人是含冤而死的。”徐有壬办理的这些案子,都没有向臬司衙门汇报,也没有留下卷宗。当时啯匪案件众多,琦相意在从严,所以徐有壬才得以杀伐自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