弥漫,痰迹遍地,苍蝇纷飞,可在我心里,却是庄严殿堂。
我指的是那次宋大伟与金秉龙讲和,古杰明居中调停,由我作陪。如果将这说成古杰明请我,也许有些勉强。但另一次,却不折不扣,古杰明做东,单单请我,其他人(包括宋大伟、刘全之类)都只是作陪。
时间是中学毕业以后,我即将离开高良,地点在共水湖堤上,一家无名饭馆。不是因为天黑,那饭馆的确没挂招牌。也许只是一户人家,被古杰明特意选中,在此之前之后,它都不营业待客。并非是古杰明自己的家,伺候我们吃喝的老头老太,也不是古杰明的父母。
漆黑一片的堂屋,油烟斑斑的桌子,四只海碗里,盛放不明就里的菜肴,每人前面,是一只同样的大碗,斟满白酒。那酒是山芋干酿造,出自高良酒厂。所在的青砖平房,建在大堤的坡面之上,进门须拾级而下。门前支一口大锅,火焰熊熊,屋子里却油灯如豆,条件肯定还不如红星饭馆。但这却是古杰明正式请我,亦是我平生首次受到邀请(陪吃不算)。